实用的生活知识参考!
当前位置:首页 > 我爱学习 > 文言文 >童区寄传原文翻译_文言文童区寄传原文

童区寄传原文翻译_文言文童区寄传原文

  文言文《童区寄传》选自初中文言文大全,其古诗原文如下:

  【原文】

  柳先生曰:越人[2]少恩[3],生男女,必货视之[4]。自毁齿[5]以上,父兄鬻卖以觊其利[6]。不足,则取他室[7],束缚钳梏之[8],至有须鬣者[9],力不胜[10],皆屈为僮[11]。当道相贼杀[12]以为俗。幸[13]得壮大,则缚取幺[14]弱者,汉官因以为已利[15],苟[16]得僮,恣所为[17]不问。以是越中户口滋耗[18],少得自脱[19]。惟童区寄以十一岁胜[20],斯[21]亦奇矣。桂部从事[22]杜周士为余言之。

  童寄者,[21]郴州荛牧儿也[23]。行牧且荛[24],二豪贼劫持,反接[25],布囊其口[26],去逾四十里,之虚[27]所卖之。寄伪[28]儿啼,恐栗[29],为儿恒状[30]。贼易[31]之,对饮酒,醉。一人去为市[32];一人卧,植刃道上[33]。童微伺[34]其睡,以缚背刃[35],力上下[36],得绝[37];因取刃杀之。

  逃未及远,市者还,得童,大骇,将杀童。遽[38]曰:“为两郎[39]僮,孰若[40]为一郎僮耶?彼不我恩也[41];郎诚见完与恩[42],无所不可。”市者良久[43]计曰:“与其杀是僮,孰若卖之?与其卖而分,孰若吾得专焉?幸而杀彼,甚善!”即藏其尸,持童抵主人所[44],愈束缚牢甚。夜半,童自转 ,以缚即[45]炉火烧绝之,虽疮手勿惮[46];复取刃杀市者。因大号[47]。一虚皆惊。童曰:“我区氏儿也,不当为僮。贼二人得我,我幸皆杀之矣!愿以闻于官[48]。”

  虚吏白州[49]。州白大府[50]。大府召视儿,幼愿[51]耳。刺史颜证[52]奇之,留为小吏,不肯。与衣裳,吏护还之乡[53]。

  乡之行劫缚者[54],侧目[55]莫敢过其门。皆曰:“是儿少秦武阳[56]二岁,而讨杀[57]二豪,岂可近耶?”

  【注释】

  [1]选自《柳河东全集》卷十七(中国书店1991年版)。柳宗元(773~8190,字子厚,唐代文学家。童,儿童。区寄,姓区名寄。

  [2]越人:古代指岭南一带的少数民族。

  [3]恩:慈爱。

  [4]货视之:把他们当作货物一样看待。

  [5]毁齿:指换去乳牙。儿童至七八岁乳牙脱落,换生恒牙。

  [6]鬻(yù玉)卖:出卖。觊(jì际):希图,贪图。

  [7]他室:人家的孩子。

  [8]钳梏(gù故):用铁箍套颈,用木铐铐手。

  [9]至有须鬣(liè列)者:甚至有因拘禁年久而长了胡须的成年人。鬣,髭须。

  [10]力不胜:体力支持不住。

  [10]僮:仆人。当道:在大路上,指明火执仗。

  [11]贼杀:伤害残杀。

  [12]幸:侥幸。

  [13]幺(yāo腰):幼小的儿童。

  [14]汉官:唐王朝派往少数民族地区的官吏。因以为已利:借此为自己谋利。

  [15]苟:如果。

  [16]恣所为:放任他们胡作非为。恣:听任,放纵。

  [17]滋耗:增加消耗,指死亡人数增多,人口减少。滋:加多。

  [18]少得自脱:很少有人能逃脱被劫持被杀害的命运。

  [19]以十一岁胜:以只有十一岁的小小年纪就战胜了绑架他的强盗。

  [20]斯:这。

  [21]桂部:唐高宗永徽以后分岭南道为广州、桂州、容州、邕州、交州五都督府,统称“岭南五管”。桂部是五管之一,故又称桂管,即桂州都督府。从事:官名,州都地方长官的副手。

  [22]柳州:原为郴(chēn琛)州,陈景云《柳集点勘》经过考证,认为“‘郴’当从《文苑》作‘柳’”,并认为区寄的故事是柳宗元在永州听杜周士说的。何书置先生也认为本文作于永州。可信。荛(ráo饶)牧儿:打柴放牧的孩子。荛:打柴。

  [23]行牧且荛:一面放牧,一面打柴。行:从事。荛:打柴。且,连词。

  [24]豪贼:强盗。豪,强横;贼:古代时指强盗。反接:反背着手捆起来。

  [25]布囊其口:用布捂住他的嘴。囊:口袋,这里做动词用意为捂住。

  [26]虚:通“墟” ,集市。

  [27]伪:假装。

  [28]恐栗:恐惧发抖。栗:通“栗”,发抖。

  [29]为儿恒状:做出小孩常有的那种样子。恒状:常有的情态。

  [30]易:意动用法,轻视,不在意。

  [31]为市:去做人口买卖,谈生意,指寻找买主。

  [32]植刃道上:把刀插在路上。

  [33]微伺:暗地等候。伺:窥察。微:偷偷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