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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穆传翻译赏析

  文言文《李穆传》选自初中文言文大全,其诗文如下:

  【原文】

  李穆,字孟雍,开封府阳武人。父成秩,陕西大都督府司马。穆幼能属文,有至行。行路得遗物,必访主归之。从王昭素受《易》及《庄》《老》书,尽究其义。昭素谓曰:“子所得皆精理,往往出吾意表。”且语人日:“李生异日必为廊庙器。”

  周显德初,以进士为郢、汝二州从事,迁右拾遗。宋初,以殿中侍御史选为洋州通判。既至,剖决滞讼,无留狱焉。移陕州通判,有司调郡租输河南,穆以本州军食阙,不即应命,坐免。又坐举官,削前资。时弟肃为博州从事,穆将母就肃居,虽贫甚,兄弟相与讲学,意泊如也。

  开宝五年,以太子中允召。明年,拜左拾遗、知制诰。五代以还,词令尚华靡,至穆而独用雅正,悉矫其弊。穆与卢多逊为同门生,太祖尝谓多逊:“李穆性仁善,辞学之外无所豫。”对日:“穆操行端直,临事不以生死易节,仁而有勇者也。”上曰:“诚如是,吾当用之。”时将有事江南,已部分诸将,而未有发兵之端。乃先召李煜入朝,以穆为使。穆至谕旨煜辞以疾言日事大朝以望全济今若此有死而己。穆日:“朝与否,国主自处之。然朝廷甲兵精锐,物力雄富,恐不易当其锋,宜熟思之,无自贻后悔。”使还,具言状,上以为所谕要切。江南亦谓其言诚实。

  太平兴国初,转左补阙。三年冬,加史馆修撰、判馆事,面赐金紫。四年,从征太原还,拜中书含人。预修《太祖实最》,赐衣带、银器、缯彩。七年,以与卢多逊款狎,又为秦王廷美草朝辞笏记,为言者所劾,责授司封员外郎。

  八年春,与宋白等同知贡举,及侍上御崇政殿亲试进士,上悯其颜貌癯瘁,即日复拜中书台人、史馆修撰、判馆事。五月,召为翰林学士。六月,知开封府.剖判精敏,奸猾无所假贷,由是豪右屏迹,权贵无敢干以私,上益知其才。十一月,擢拜左谏议大夫、参知政事。月余,丁母忧,未几,起复本官。穆三上表乞终制,诏强起之,穆益哀毁尽礼。九年正月,晨起将朝,风眩暴卒,年五十七。

  穆自责授员外郎,复中书舍人,入翰林,参知政事,以至于卒,不度周岁。上闻其死,哭谓近臣曰:“穆国之良臣,朕方倚用,遽兹沦没,非斯人之不幸,乃朕之不幸也。”赠工部尚书。

  【翻译】

  李穆,字孟雍,开封府阳武县人。李穆的父亲咸秩,曾任陕西大都督府司马。李穆年幼时就能写文章,有卓绝的品行。在路途拾到物品,一定要寻访到失主送还。跟随王昭素学习《易经》及《庄子》《老子》等书,尽力探究大义。王昭素对李穆说:“你所得到的都是精微的义理,常常出乎我的意料。”而且对人说:“李生将来能成为肩负朝廷重任的人。”

  后周显德初年,李穆以进士身份担任郢州、汝州的从事,升任右拾遗。宋朝初年,以殿中侍御史身份被选任为洋州通判。李穆到了洋州,处理积滞的案件,没有拖延的诉讼案件。调任陕州通判,有关官吏要调用陕州租赋到河南时,李穆以本州军粮不足为由,不立刻听从命令,因此被免职。又因为选拔官吏时建及犯错误而被免除了在前朝的职务。当时他的弟弟李肃担任博州从事,李穆带着母亲到弟弟那里居住,虽然生活非常贫困,但与兄弟共同学习,心志淡泊。

  开宝五年,以太子中允身份被征召。第二年,授予左拾遗、知制诰。五代以来,文辞崇尚华丽,到李穆开始运用典雅方正的词语,全力矫正流弊。李穆与卢多逊曾同门受业,太祖曾对卢多逊说:“李穆生性仁惠善良,文章学识之外,没有他喜欢的。”卢多逊回答说:“李穆操守品行端方正直,处事不因为生死而改变节操,是仁善而勇毅的人。”太祖说:“确实是这样,我要任用他。”当时将要进攻讨伐江南,已经安排分派了各位将领的兵力,但还没有发兵的理由。于是就先召令李煜入朝,任命李穆为使者。李穆到江南传达皇上旨意,李煜以有病推托,并且说“我侍奉朝廷而希望保全自己,现在如果这样,倒不如死了算了。”李穆说:“入朝不入朝,你自己决定。然而朝廷军队精锐,物力雄厚丰富,你恐怕不容易抵挡其锋芒,应该仔细考虑,切莫让自己后悔。”出使回来,详细地报告情况,皇上认为他传旨抓住了要点。江南人也认为他说的话很实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