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材租赁合同法(5份合同范本)
导语:
电话:
甲方为开展自身影视业务,向乙方租用影视器材,双方本着友好平等的精神订立如下协议,以保护双方合法权益。
一、租用器材
1.甲方向乙方租用广播影视器材及其相关附件清单如下(以下简称租用器材):
器材名称及型号
机号
数量
价值
备注
单价/天
备注:器材是否含有如下配件,请双方予以检查以免遗忘。
(1)镜头盖:。
(2)适配器:。
(3)音视频线:。
2.甲方授权领取器材人员:。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
二、租用期限
1.期限:自年月日起(含当日)至年月日(含当日)止,共计天。不足半天(12小时)的,按半天计费;超过半天(12小时)的,按一天计费。
如实际领取日期与上述日期不一致,应按实际领取日期开始计费。
2.甲方要延长租用期限的,应提前告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如同意顺延,则租金按第一条规定的租金标准相应计算。
三、租金与支付
1.总计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元)。
2.甲方应支付押金为:¥元。
3.甲方应于租赁期限开始前向乙方支付租金与押金共计¥元。
4.甲方归还租用器材且无损坏后,乙方应在内将押金退还甲方。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在租赁期限结束后拒不归还的,应按正常租金标准的%支付器材占用费。
6.乙方指定收款帐号:。
开户行:。
户名:。
四、附则
1.甲方人员在接收租用器材时,请务必检查所租器材的外观完好程度和功能是否属于正常状态,确认后再行签收。
甲方人员的签收即代表认可租赁器材的数量与质量。
2.甲方在租用期间必须保证器材的安全,不得用于违法用途。
3.甲方原因导致租用器材损坏的,甲方应进行维修。有无法维修或丢失等情形的,应按器材第一条约定的器材价值进行赔偿。
甲方维修导致不能使用期间,应继续计算与支付租金。
4.甲方需要对乙方进行赔偿的,乙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押金不足以赔偿的,甲方仍应赔偿差额。
5.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收据
本人确认已经于年月日时分领取到约定的租用器材。
领取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