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顶广告位租赁合同(3份合同范本)
导语:
(3)如甲方因无法避免因素转让该场地,为了保障乙方权利,甲方应向受让方申明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本租赁合同在阵地过户给第三方后继续有效,租赁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6、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如逾期未交,应当自欠付日起至全部交付日止,按照欠付租金的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实际逾期天数计算,逾期超过____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乙方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2)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做到文明经商,乙方可发布任何合法广告内容。
(3)乙方应遵守广告发布、制作的有关规定,一切制作、报批手续及费用都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有权按政府审批下来的形式规格制作广告牌,在不影响和破坏大楼主体及其相关设施(含led大屏钢结构)安全的情况下加大广告牌画面尺寸,但需提前通知甲方,广告牌其制作材料、施工费、电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和支付,施工安装均需达到安全生产要求及广告牌美观、完整。乙方负责广告牌日常维修和保养工作。
(5)乙方在发布广告时必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广告规定办理好有关手续及缴纳有关费用。
(6)合同期满或者因故解除的,乙方必须自行拆除广告,如超过15天未能拆除,则视为乙方自愿放弃,甲方无需声明通告乙方,即可将广告自行处理,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7)乙方应确保广告位设备的安全牢固,如在安装施工和租赁期内,因广告牌、广告画或广告牌的相关设施设备等造成人员、财产等损害的,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8)乙方负责广告位的报批手续、设计、建设、安装,并承担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和租赁期内向城管局缴交其规定的场地占用费。
(9)乙方自行安装所需电表。乙方需按照甲方向商场承租商户的统一收费标准交纳电费。但甲方电费计费标准应按国家商业用电标准执行,收费价格最高不得超过国家标准的10%,电费按电表显示数字计算,由甲方收取,不计利息。
7、违约责任及责任认定:
本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否则违约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一年合同额50%的违约金。如果乙方违约,则由石家庄传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向甲方石家庄上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承担全部责任。本项目广告牌审批手续委托伊诺天脉国际广告(北京)有限公司负责报批,广告牌设计、制作、改造及广告经营权由石家庄传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独家全权负责,如甲方(石家庄上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将经营权交由其他公司经营,甲方应赔偿石家庄传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一切经济损失。
8、保密条款:
缔约双方有义务保守本合同及本合同所涉及的商业秘密,包括媒体价格,租期及乙方客户和竞争对手等相关的商业秘密,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全部承担。
9、不可抗力及争议解决办法:
(1)在广告牌审批通过后合同履行中,因政府规划等一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双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合同自动终止,双方免责。甲方应无条件在三日内全额返还乙方已付保证金及租金余款,预交的租赁费,甲方按剩余的天数退还乙方。
(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赁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合同修改、变更和续签:
(1)任何对本合同内容的修改或变更均需缔约双方书面认可,本合同所产生的任何权利和义务未经缔约双方的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
(2)如有变更需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乙方如需续签本合同,应于本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签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11、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等同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正式生效。
合同附件:楼顶广告牌位置示意图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