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生活知识参考!
当前位置:首页 > 我爱学习 > 文言文 >高中语文《梅花岭记》原文及译文

高中语文《梅花岭记》原文及译文

  梅花岭记

  〔清〕全祖望

  顺治二年乙酉四月,江都围急。督相史忠烈公①知势不可为,集诸将而语之曰:“吾誓与城为殉,然仓皇中不可落于敌人之手以死,谁为我临期成此大节者?”副将军史德威慨然任之。忠烈喜曰:“吾尚未有子,汝当以同姓为吾后,吾上书太夫人,谱汝诸孙中。”

  二十五日城陷,忠烈拔刀自裁,诸将果争前抱持之,忠烈大呼“德威”,德威流涕不能执刃,遂为诸将所拥而行,至小东门,大兵如林而至,马副使鸣禄、任太守民育及诸将刘都督肇基等皆死。忠烈乃瞠目曰:“我史阁部也。”被执至南门,和硕豫亲王以“先生”呼之,劝之降。忠烈大骂而死。初,忠烈遗言:“我死,当葬梅花岭上。”至是,德威求公之骨不可得,乃以衣冠葬之。

  或曰:“城之破也,有亲见忠烈青衣乌帽,乘白马出天宁门投江死者,未尝殒于城中也。”自有是言,大江南北遂谓忠烈未死。已而英、霍山师大起,皆托忠烈之名,仿佛陈涉之称项燕。吴中孙公兆奎以起兵不克,执至白下②,经略洪承畴③与之有旧,问曰:“先生在兵间,审知故扬州阁部史公果死耶?抑未死耶?”孙公答曰:“经略从北来,审知故松山殉难督师洪公果死耶?抑未死耶?”承畴大恚,急呼麾下驱出斩之。

  呜呼,神仙诡诞之说,谓颜太师以兵解,文少保亦以悟大光明法蝉脱,实未尝死;不知忠义者圣贤家法,其气浩然,长留天地之间。何必出世入世之面目,神仙之说,所谓为蛇画足。即如忠烈遗骸,不可问矣!百年而后,予登岭上,与客述忠烈遗言,无不泪下如雨,想见当日围城光景,此即忠烈之面目,宛然可遇,是不必问其果解脱否也,而况冒其未死之名者哉?

  墓旁有丹徒钱烈女之冢,亦以乙酉在扬,凡五死而得绝,特告其父母火之,无留骨于秽地,扬人葬之于此。江右王猷定、关中黄遵岩、粤东屈大均,为作传、铭、哀词。

  顾尚有未尽表章者:予闻忠烈兄弟自翰林可程④下,尚有数人,其后皆来江都省墓。适英、霍山师败,捕得冒称忠烈者,大将发至江都,令史氏男女来认之,忠烈之第八弟已亡,其夫人年少有色,守节,亦出视之,大将艳其色,欲强娶之,夫人自裁而死。时以其出于大将之所逼也,莫敢为之表章者。

  呜呼,忠烈尝恨可程在北,当易姓之间,不能仗节,出疏纠之,岂知身后乃有弟妇,以女子而踵兄公之余烈乎?梅花如雪,芳香不染,异日有作忠烈祠者,副使诸公,谅在从祀之列,当另为别室以祀夫人,附以烈女一辈也。

  (选自齐鲁书社排印本《鲒崎亭文集选注》,略作改动)

  【注】①史可法当时以内阁大学士兼兵部尚书督师扬州,故称“督相”,“忠烈”是史可法的谥号。②白下即现在的南京。③洪承畴本为明朝重臣,松山战败,被俘,降清后被清朝重用为经略。④可程为史可法之弟。

  9.对下列句子中加点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 )

  A.谱汝诸孙中 谱:家谱

  B.不知忠义者圣贤家法 家法:世代相传的道德准则

  C.即如忠烈遗骸,不可问矣 问:寻找得到

  D.不能仗节,出疏纠之 纠:谴责,指责

  10.下列各组语句中,全都属于直接表现史可法“忠烈”的一组是(3分) ( )

  ①有亲见忠烈青衣乌帽,乘白马出天宁门投江死者②忠烈拔刀自裁

  ③忠烈大骂而死 ④与客述忠烈遗言,无不泪下如雨

  ⑤仓皇中不可落于敌人之手以死,谁为我临期成此大节者?

  ⑥忠烈乃瞠目曰:“我史阁部也。”

  A.①②③B.②③④ C.④⑤⑥ D.②③⑤

  11.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解说、分析和概括,正确的一项是(3分) ( )

  A.“顺治二年乙酉四月”并用帝王纪年和干支纪年。“和硕豫亲王”是封爵,“太师”“少保”是官职。“江右”指长江下游东部之地,“关中”即现在的河南省。

  B.作者在文中引述世俗关于颜真卿、文天祥成仙的传说,至少有两重意思:一是用历史上忠贞爱国的人物与史可法类比,说明他的爱国精神、民族气节值得人们永远纪念;二是指出这些英烈之所以不朽,不在于他们是成为神仙(出世)还是活在人间(入世),而在于他们的浩然之气“常留天地之间”,永远激励后人。